近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将符合创建标准的5个市级公安机关、59个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87个基层所队和19个行业公安及国家移民管理系统单位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其中,孙吴县公安局光荣上榜,是全市唯一获评的单位,全省共2个县级公安机关获此殊荣。
近年来,孙吴县公安局聚焦法治公安建设这一重点任务,把规范执法作为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构建全员化培训、标准化执法、常态化管理、动态化监督体系,倾力打造规范执法生命线工程,依法决策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执法办案更加规范高效,执法监督管理更加科学有效,依法履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全局的整体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实现了新提升、新跨越。
孙吴县公安局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再攀新高,在提升执法能力现代化水平上再求突破,在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上再谱新篇。为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孙吴、法治孙吴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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