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更好兜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黑河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黑市民规〔2025〕1号),决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据了解,黑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70元,由每人每月7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80元,增幅为9.8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68元,由每人每月51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增幅为13.15%。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660元,由每人每年1150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168元,增幅为5.7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1056元,由每人每年807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132元,增幅为13.08%。城乡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5256元/人年、3504元/人年、2100元/人年。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其供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执行。
下一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将严格按照新标准认真做好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提标资金预算和发放工作。同时,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让困难群众知晓这一惠民生、解民忧的政策,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实落细落到位,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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