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围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建设,锚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位一体”推进,打造信用监管“纵横网”。
有的放矢,打造差别化监管“网”。我市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切实夯实信用分级分类工作责任,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建立健全贯穿监管主体整个生命周期的差异化新型监管机制。
全面覆盖,打造全过程监管“网”。广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截至目前,全归集信用承诺信息279228条;探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平台共归集信用信息3535.2万条;持续开展信用修复,通过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受理信用修复申请825条,修复完成443条。
功能深融,打造智能化监管“网”。以信用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为依托,全面探索搭建完成企业信用评价模块,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探索推进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融合、信用监管与“互联网+监管”相融合。
汇聚合力,打造协同化监管“网”。我市全面推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依托市信用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按时推送至各县(市、区)、各相关监管部门,多个领域广泛开展应用。截至目前,已经在人社、商务、消防安全等25个领域开展相关工作。
公平公正,打造法治化监管“网”。以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细则》中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等级和方法进行定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重要参考依据,推动行业领域公平公正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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