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检察长+河道警长:建设幸福河湖
——孙吴县创新实施河湖长制治水模式
近年来,孙吴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大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创新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河道警长”联动河湖长制治水模式,铁腕治水、利剑斩污,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治不断改善,孙吴的天更蓝、水更清、生态更好。
建立监管机制 守护碧水蓝天
为强化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孙吴县探索构建“河湖长+河湖检察长+河道警长+民间河湖长+河段保洁员”联合监管体系。按照河流实际情况,配置县级河湖长14名、乡级河湖长51名、村级河湖长93名。由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河道检察官,设立河湖长办检察联络室;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所辖区的河道警长,各乡镇遴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干部、志愿者、群众代表担任辖区的河段民间河湖长;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专项保洁经费,制定河湖保洁方案,建立长效河湖专业保洁队伍,购置必要的机械设备,切实解决河湖环境“脏乱差”问题。
联合执法合作 打出共管共治“组合拳”
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优势,积极协调河湖长办各成员单位,合力管护河湖,提升河湖综合治理能力。完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境内河湖管控力度,明确沟通会面、联系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取证协作、联合巡查六个方面具体工作内容,实现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协同推进、优势互补、齐抓共管。针对涉河湖案件,积极邀请成员单位介入办理,聘请专家提供专业咨询。对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举行“圆桌会议”共同磋商,合力解决。还协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发相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堵塞社会管理漏洞。多部门“互赢、多赢、共赢”,联合打击涉河违法犯罪,全面提升了河湖治理保护水平。
重拳打击违法 治理河湖乱象
孙吴县公安局成立全面推进河警长制和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兼任全县河库总警长,派出所所长任属地河库警长,制定《全面推进河长制和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警长及各派出所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高效推动河警长制工作落实落地。总河警长带头开展巡河,定期调度河警长单位召开推进会,统筹解决相关问题。所有河警长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要求,沿河岸设置河湖长制警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河警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等方式,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次巡河。建立水环境保护执法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河库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强化执法监管。
“河湖长+检察长+河道警长”协同联动,有效提升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执法联动能力,提高了执法效能,全面整顿和规范水事秩序,河湖突出问题得到整治,河湖面貌明显改善,让群众在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中拥有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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