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近日创新出台《影响公平竞争行为“政府端”合规指引清单》和《参与公平竞争经营“企业端”合规指引清单》两张公平竞争“政企”合规指引清单。
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科负责人董微介绍,“公平竞争‘政企’合规指引清单是根据《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章,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起草的,旨在从政策制定者和市场参与者两端发力,供各级政策制定部门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时对照参考,指引各经营主体公平有序参与竞争。”
《影响公平竞争行为“政府端”合规指引清单》围绕经营主体的准入、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突出“具体表现形式、关键词、风险等级、风险领域”,聚焦地方产业政策、招标投标、购买服务、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等八大领域,将政策措施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归纳为4大类、18项、50个表现形式。结合已公布的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采用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对风险等级进行提示,其中高风险点8个,中风险点6个,低风险点36个。
《参与公平竞争经营“企业端”合规指引清单》围绕企业经营过程中容易产生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和当前市场竞争秩序现状,将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经营的行为归纳为2大类、11个事项,其中发生频率高的2个,发生频率中的8个,发生频率低的1个。通过列举风险点的常见违法表现形式、发生频率和法律责任,提出具体合规经营建议,供各类经营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时进行参考比对,提高垄断风险识别意识与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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