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路上的“护花人”
——记嫩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刘颖
从检18年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骨干、办公室主任刘颖始终扎根一线,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积极探索前行,用爱与法为未成年人的未来擎起一片蓝天。
刘颖注重办案质效、刚正不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而对陷入困境被害儿童始终提供无私帮救。小云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母子三人无户籍、无收入、无住所,生活无以为继。为此她多次与民政部门、镇政府、社区、公安机关沟通,筹措捐款6300元用来安置小云一家,在她的帮助协调下,相关部门对母子三人展开综合救助,小云申请到7万元司法救助金。此案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典型案例。
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刘颖始终秉持“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学生”的工作理念,探索构建“检察机关+家庭+社会力量”综合帮教考察工作机制,在家庭教育指导、跟踪帮教、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深度工作。现已帮教41名未成年人,其中20人顺利回归校园,6人考入高等学府,15人稳定就业。
刘颖十分关注未成年人原生家庭关系和子女教育方面问题。她邀请家庭教育讲师团共同制作“爱子有方”家庭教育访谈节目,通过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系列展播,受众达2万余人。她启动“爱心助童”志愿服务项目,先后开展送法进校园、社区、农村、家庭活动,该项目获评全省“五个100”优秀志愿服务项目。2023年在两法宣传工作中,她带领该院“爱之驿”姐姐团队走进5所中小学进行普法宣讲,赠送法治光盘1000余张,听课师生达5000余人。她撰写的开展旅馆业专项整治行动方面经验材料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和黑河政法信息刊发,该院还被黑河市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旅馆业专项整治活动试点单位。
多年的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使刘颖逐渐成熟,成为一名有能力、有担当、有魄力、求极致的检察“工匠”。2020年以来,刘颖共办理各类未成年人涉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00余件,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子30余人、起诉60余人,开展心理疏导100余人次,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共计人民币9万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帮助10余名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人民币40余万元。
她说:“我是一名未检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是我的职责,维护法律尊严是我的使命,在‘未’爱前行的道路上,我始终是一名‘护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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