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生态底色愈发鲜亮
——爱辉生态环境局上半年工作亮点纷呈
黑河市爱辉区黑龙江畔,植被茂盛、曲径通幽。每日清晨、傍晚,市民三两为伴,在此晨练、夜跑,好一幅动人的生态和谐画卷。
今年以来,爱辉生态环境局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能,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底色愈发鲜亮。
1-4月黑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7.5%,位列全省第一。全区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创建率达55%;省级生态乡镇实现全域覆盖;省级生态村75个,创建率84%。全区国、省控水体断面持续保持III类水体以上,1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享有良好的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噪声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编制完成《爱辉区“十四五”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和《法别拉河“一河一图一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到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位转移支付资金6957万元。2018-2023年度连续5年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
强化环境管理
环境“气质”靓丽出众
环境管理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性建设,爱辉生态环境局联合区水务局和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下发《黑河市爱辉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列入正面清单的罕达汽污水处理厂开展非现场检查,煤矿疏干水入河排污口6个视频监控已安装完成。爱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高峰表示,下一步督促相关企业编制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解决入河排污口污染问题,推动爱辉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着力打造“美丽爱辉”
为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对照新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做好复核前期准备。整合“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三大主题日,打造生态文明宣传月,全区上下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组织开展集中主场宣传活动11场次,系列宣传活动90余场次,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环保购物袋,传唱主题歌曲《让中国更美丽》,讲述美丽爱辉生态环保故事,参观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不同形式,引领公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实践。
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下发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梳理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和新增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核查问题。经排查,爱辉区所辖七个自然保护地内不存在“四类重点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生态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区遥感监测存在的问题、总台账问题整改未完成问题、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
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争取小乌斯力村污水治理项目770万元、卡伦山村污水治理项目559万元省政府一般债券项目,目前已通过区财政债券平台上报,待批复。继续推动乡镇政府、卫生院、学校散煤锅炉“煤改电”清洁供暖示范工作。
环境监管全面加强
有效维护环境民生
按照《第二轮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红色边疆农场供热站、污水处理站,锦河农场供热站、污水处理站,西岗子镇、瑷珲镇污水处理站,均正常运行。对上述企业下半年还将分别进行执法性监测2次。对区其他部门负责整改的问题,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目前红色边疆农场供热站已完成销号验收。锦河金家福供热公司正在准备销号验收档案,拟于六月末完成销号验收。按照责任分工,压实领导责任,做好区域内秸秆禁烧工作。乡镇完成了三、四级网格调整并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印发宣传旗8000面,各乡镇开展巡查日报工作并安装龙江秸秆焚烧检查APP,爱辉区未发生点烧情况。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指导帮扶力度,涉水、涉气企业达标排放,共探查企业75家次。
科学准确提供数据
构筑生态屏障高地
高质量完成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按照国家考核方案要求,聘请第三方对黑龙江爱辉区入口、出口,重要水功能区公别拉河、法别拉河以及农村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共上报数据591个,全部满足水和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做好国家检验检测统计直报工作,编制了《爱辉区环境监测站2022年度检验检测评估报告》。加强黑河上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监督管理,定期围绕基础运行保障、人为干扰行为和设施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自动监测站稳定有序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完整可靠。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每季度对3个试点村的空气、地下水和黑龙江出入境口及宋集屯水库水环境质量进行采样监测,土壤环境质量1年监测1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自行监测2次。提供有效监测数据309个,监测结果均未超标。积极开展环境执法监测,接受执法监测任务12次,获取有效数据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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