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护苗进行时 未成年司法现代化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造黑河特色未成年人审判品牌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未成年人审判职能,坚持“四个掌控”的工作思路,同时充分发挥区域整体优势,支持鼓励具备基础条件的法院先行先试,形成经验全面推广。逐步形成坚持“四个掌控”,发挥“一个优势”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模式,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确定少审工作为市法院工作创品牌项目。
坚持“方向掌控”与“情况掌控”,扎实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找准发展方向,建立协作机制。立足于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发展方向,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依托,牵头推动建立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等14家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新“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联动机制。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小 巨人之窗”新时代未成年人法治服务平台工作联席会
二是全面摸清情况,打通发展渠道。立足全市青少年发展需要,在新联动机制下,以黑河学院为法治教育培训基地,打造“法院+学校+企业”的模式,双向输送法治人才,为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争取每年50个岗位实践机会。
注重“需求掌控”和“弱项掌控”,助力乡村振兴打通未成年人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黑河中院始终关注乡镇、村屯儿童的健康成长,特别是脱贫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驻村扶贫的机会,结合乡镇儿童的需求,延伸审判职能,切实补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弱项,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发挥“整体优势”,奋力打造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黑河品牌
黑河市地处边境,各县、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发展不平衡。在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时,黑河中院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整体作用,借助优势力量,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解决全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形成具有黑河区域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方法。与此同时,我院设立的新时代未成年人品牌工作室,与圆桌审判法庭相结合,全过程全方位展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各项成果。
下一步,我院对内建立“内控管理一条龙”工作机制,拟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纳入少年法庭审理,实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内外互融”的特色工作模式。对外继续坚持新“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联动机制,依托“小巨人之窗”新时代未成年人法治服务平台,联合23个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咨询、心理咨询、在线课堂、社会救助、权益保护、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内外联动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模式。
北安市人民法院
“小桔灯”守护少年的你
北安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少年儿童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为原则,全力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
北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判团队
北安市人民法院于1992年在黑河市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内创立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审判合议庭”;1999年,成立黑河市辖区内首个“少年审判庭”;2021年北安市人民法院作为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在全省法院第一批少年法庭集中挂牌、揭牌仪式上进行了重新揭、挂牌并向省院作工作汇报;2022年,北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实行涉未成年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归口审理,全年集中审理涉未案件300余件。2023年,北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相继制定《北安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发展纲要》《北安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少审工作总体和阶段发展目标;制定了《北安市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建立了少审工作法治副校长长效工作机制;健全青少年心理疏导机制,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学季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建立未成年人保障多元联动机制。
北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充分利用自媒体优势,在全省率先注册并开通了专宣少年审判工作的“北法小桔灯”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涵盖丰富,拓宽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渠道,全面展现了少审工作动态,打造了北法特色少年法治文化,构建了集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权益保护为一体的“一站式”特色宣教服务平台。
爱辉区人民法院
开展“红色+法治”教育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青少年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爱辉区人民法院将红色教育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充分利用辖区红色资源、法治资源,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促进青少年传承优良传统、健康成长。
爱辉区人民法院开展未成年人红色法治教育
3月22日上午,爱辉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瑷珲镇中学,向同学们讲述瑷珲镇的红色历史及法治渊源,引导学生们追寻红色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爱党情怀,做有理想抱负、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3月29日下午,爱辉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组织黑河市第六小学学生前往民族英雄马占山陈列展,开展以“缅怀先烈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为主题的活动课。活动中还邀请参加过黑河保卫战、解放战争的老战士李纯珊,为同学们讲述了黑河建党、建军、建政的历史。整堂讲座以“爱国”和“法治”为主题,教导同学们从小培养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月4日上午,爱辉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与第六小学学生代表一同来到黑河市王肃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扫活动,深切缅怀为黑河解放事业英勇献身的烈士。勉励同学们继承先烈革命遗志,弘扬爱国精神,学好基础知识,成为强国复兴的新时代好少年。
嫩江市人民法院
案件引领 精准走访
嫩江市人民法院对网吧、宾馆开展联合检查
嫩江市人民法院多年来注重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在公众号的嫩法小课堂专题栏目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通过以上方式让人民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在一个个真实案件中感受到法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罚原则以及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严惩的决心。同时又深挖个案中存在的问题,对已受理办结的涉罪未成年案件,向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发《家庭教育令》,并召开“落实《家庭教育令》工作推进会”,定期做判后回访,监督家长家庭教育落实情况。与此同时联合嫩江市公安局对嫩江市域内的宾馆、酒店进行走访,设置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牌,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并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对嫩江市域内的网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走访,督促相关负责人在营业场所内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警示标识。在上述基础上,结合审判实际,对社会中存在的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和因素,有针对性地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并回函。嫩江市人民法院已向公安局、文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发了司法建议,并收到上述部门的及时回函。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多措并举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人审判特点,创立“1+1”即“少年+家事”的审判模式,成立由富有审判经验和善于心理疏导的年轻法官组成的少审合议庭,促进少年、家事审判双向工作各有侧重、相互交融、共同提升。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邀请师生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
多元化解,凝聚多方合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秉承“多元化解、多员合作、多援保护”理念,创新审判思路,与成员单位会签《五大连池市家庭教育指导站协同工作机制》《“护未”案件司法协作意见》,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铺就深厚的司法温情。
寓教于审,融情于法,温暖守护未成年人。将德治与法治思想相结合,对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客观评判矛盾产生的原因及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的影响,将庭审帮教贯穿于每个家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家庭教育缺失、监管缺位的“甩手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回访帮教,形成联动体系增添工作协调性。主动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发挥合力,对1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并针对不同的家庭环境,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引导家长、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成立“多彩芳华”青少年维权工作室。聘请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通过“1+N”的运作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判后跟踪回访、结对帮扶、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家庭教育等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逊克县人民法院
心理疏导助力司法破解“成长难题”
逊克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有效依托本院“晓法”暖心疏导服务站心理咨询师专业指导,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先行调解、诉前调解,注重做好心理咨询师跟踪指导庭前、庭中、庭后教育,介入“社区帮教基地”等有效举措全面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逊克县人民法院开展心理评估和疏导工作
有效依托特色心理疏导服务,创新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载体,积极构建“院校共建平台”,择优选取辖区内学法先进校联合教育局共同命名“创新型学法试点校”。并在试点校先后推出“逊法法治之声——课间听法5分钟”“心理辅导讲座来到校园红旗下”等特色学法课程,打造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法治套餐”。
2022年7月4日逊克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十余名女性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件。该院“晓法”暖心疏导服务站及时介入该案审理全过程,由特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程淑彦根据案件特点,在开庭前后对案件涉及的十余名女孩开展一对一心理评估和矫正辅导。庭审过后,审理法官对十余名被告的监护人再次进行释法工作,并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以上举措均以特色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是创新审判模式的一次优良成果。
孙吴县人民法院
发出《家庭教育令》
2022年5月,孙吴县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吕某酒后驾驶拖拉机与相对方向被害人王某(13岁)驾驶盗窃而来的摩托车相撞,王某当场死亡,摩托车乘车人迟某(14岁)、张某(12岁)不同程度受伤。该案诉至法院后三被害人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案社会影响较大且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主审法官认真梳理卷宗,前后经过3次开庭,组织进行6次调解,最终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并谅解。
该案审结后主审法官了解到,两位孩子均为单亲家庭,平时因维持生计疏于对孩子的管教以导致悲剧的发生。法官对两位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当事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在学校向张某的父亲送达《家庭教育令》。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今后孙吴县人民法院将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重视家庭教育的价值导向,用“令”的强制传递出家事执行中“护幼”的司法温度,让责任和教育不缺位,让爱和希望齐同行,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法治港湾”,让孙吴县人民法院“春风”少年人审判工作品牌更加靓丽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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