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保护伞” 守护“她”权益
——市人社局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市人社局紧紧围绕“两个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权益保障力度,多渠道推进妇女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让她们收获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健全扶持体系 促进妇女充分就业
坚持用足用活各级稳就业政策措施,严把发布用工信息、招录人员关,严禁设置男女性别限制等歧视性条件,保证妇女实现平等就业。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专项活动和各类媒体,宣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2022年,共为女性提供职业指导15584人次,提供职业介绍3200人次,登记求职3500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优先安排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932人,发放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8402人1622.4万元。加大对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支持,降低门槛、扩大贷款发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已为45名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合计663万元。
兜住民生底线 增强妇女社保权益
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扩大参保覆盖面,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各项政策社会知晓度和参保率,推动实现区域内应保尽保。目前,我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17.6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8.23万人,失业保险5.12万人,工伤保险11.23万人。严格落实社保惠企纾困政策,各项援企稳岗政策年周期内减轻企业负担5700万元,其中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502.67万元,发放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212.6万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23.8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待遇发放69.5亿元,全市15.45万名退休职工工资待遇实现十八连涨,调待总增资1963.42万元/月。全市符合条件困难群体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18万人,符合条件政府代缴2.75万人,代缴金额275.79万元。
强化维权机制 撑起妇女“保护伞”
建立以联通等国有企业为主体、煤矿企业为重点、其他企业全覆盖的企业调解组织,切实将劳动争议预防治理落到实处,从源头解决争议问题,目前,80%以上的争议案件得到柔性化解。依托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联合工会、企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源头进行预警、预防。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企业进行宣传、查处侵害妇女劳动合同权利的行为。依托网络、微信等平台宣传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典型案例,积极受理投诉案件、褒贬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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