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提高我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和水平,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共同签订了《关于黑河市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协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高我市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
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原则,《协议》明确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单独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市生态环境局储备涉及水、大气、土壤的快速监测设备及耗材,以及储备防毒面具、防护服等现场执法防护装备。如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结合环境污染类型,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使用黑河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内应急物资,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同时,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共同签署物资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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