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区各药店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并按照相应流程做好推送和随访等工作。那么,市区各药店是否做好了疫情防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日前,记者现场走访了市区多家药店,以患者身份现场尝试购买“四类药品”,了解情况。
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药店时发现,每当有顾客进门,各药店的工作人员都会第一时间在门口依次查看“双码”、对顾客进行测温、检查口罩佩戴情况。
在福和堂大药房,当记者询问店员是否可以买莲花清瘟胶囊,店员表示,必须出示身份证才能购买。该店店长张伟介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消费者在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所购药品名称、体温等完整信息。店员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原件要进行认真核对,对登记手机号码回拨确认,保证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并及时将准确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做好随访工作。“近期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对购买‘四类药品’的顾客进行实名登记,这项工作看似简单但很重要,这是对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负责的表现,我们一定会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把好每一道‘安全防疫关’。”张伟说。
走访中,各药店负责人纷纷表示,将继续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查验“双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要求,做好营业场所清洁、通风、消杀工作,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充分发挥好药店的“哨点”作用,用行动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为织密疫情防控安全网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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