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5件(来电2件、来信3件),其中1件案件与第十三批交办案件举报内容相同。本批交办的非重复案件,涉大气类案件1件、生态类案件1件、噪声类案件2件(部分案件涉及2种以上污染类型)。
25日,我市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十八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市的非重复案件,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1件。其中,部分属实1件、不属实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