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件(来电3件、来信1件),其中3件案件分别与第四批、第九批、第十一批交办案件举报内容相同。本批交办的非重复案件,涉水类案件1件。
20日,我市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十二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市的非重复案件,办结1件。其中,基本属实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