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激励的有关要求,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市出台《黑河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对黑河自贸片区和各县(市、区)、五大连池风景区,以及承担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市直单位进行打分排名,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给予表彰激励,激励各招商单位紧盯招商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在全市形成大招商、招大商的工作氛围,助推全市经济发展。
《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反映实际情况。采取日常申报、审阅资料、实地踏查、综合评价的方式,对考核内容进行认定,考核基准分值为100分,对考核周期内的入统项目、入统资金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办法》明确,各地按照经济总量、资源禀赋及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分两档进行考核,市直单位分三档进行考核。各地第一档考核对象激励资金总额为300万元,第二档考核对象激励资金总额为200万元;市直单位三档考核对象激励资金总额为200万元。考核排名靠后的考核对象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考核对象,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