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美好生活的根基,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良好的社区自治能够维持社会安全稳定、增进民生福祉、推进社会发展进步。可以说,社区治理好,百姓生活才美好、城市文明程度才更高。为了进一步找准社区自治在文明城创建中的基础性作用,弄清当前社区自治中的瓶颈、困难和问题,按照市政协的统一安排部署,民盟黑河市委成立课题组,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城市社区自治在文明城创建中的基本作用
我市有15个城市社区,其中:示范社区6个、精品社区6个、达标社区3个。市委、市政府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制定、资金扶持、制度建设、机制创新,有效提升了社区的服务理念,筑牢了文明城创建基础。建立了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广泛开展协商,努力提升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文明城创建工作的高效开展。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群体、服务功能,以需求为导向,精心打造社区服务设施,家政中介、便民服务站、社区代办等便民利民服务,志愿帮扶、慈善捐助、邻里照顾等自助互助服务,社区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提升了文明城创建的质量。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史教育工作主线,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先后争取省、市专项资金75万元,县级财政投入资金1373万元,全部用于社区设施改造和购买服务项目,畅通了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城共建的渠道。
二、我市城市社区自治建设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市城市社区自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为文明城创建提供了助力,但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我市的社区自治能力与文明城创建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社区党委(支部)作用发挥不够,工作开展过度依靠政府,缺乏群众自治组织应有的主动性。一些社区工作者服务理念转变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二是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还没有形成。社区负担过重,行政化倾向明显。三是社区服务水平尚有不足,缺乏服务特色品牌。社区居民的参与性不足,自治意识不强,共建氛围尚未形成。四是社区的硬件建设和活动经费不足。社区专职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尚不适应工作的需要,待遇偏低,流动性大。
三、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筑牢文明城创建基础的建议
社区是文明城创建和守护好文明城创建成果的主阵地,上述存在的问题,应当引起市委、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努力发挥社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化解社会压力的“减震器”、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助推器”的作用,为文明城创建打好基础。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带动引领作用。要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把党的领导贯穿文明城创建全过程。创新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建立健全由社区党委(支部)牵头,以社居委为主体,由驻地企业单位、社区各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党建联盟,推行机关事业单位与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协同完成文明城创建任务。社区要尽快转变等靠政府和相关部门帮扶的思想,不能只做传声筒,要发挥自治功能,主动谋求破题方法,依托党建联盟这一区域化党建平台,聚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文明城创建。建议根据受益原则,社区可以向驻地单位筹集一些资金和帮助,用于创文公益事业,可以开展“创文有我”活动,对驻地内急需解决的重大公共事项、亟待开展的公益事业等进行梳理,发布《社区发展建设服务事项认领清单》,各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主动认领,定期对认领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民意测验,对完成质量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的事项给予适当的表彰,并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予以弘扬。
(二)理顺政府行政与社区自治的关系。认清和理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指导关系,明确在创文工作中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社区群众自治功能的分工合作,探索适合创文工作的社区管理办法,大力推动基层群众民主自治。政府部门在推进社区创文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管理观念,实现由领导、管理到指导、服务的角色转变,积极为社区自治创造条件,对社区多一点支持和服务,少一点检查和考核,把他们从大量繁杂的行政事物中解脱出来,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做群众自治工作,使其自治职能得以回归,使社区自治在创文工作中应发挥的作用得到激发。
(三)提升社区的服务功能。文明城创建工作在社区主要体现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要做好这些工作就要把社区服务放在优先位置,从居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针对居民的不同特点和诉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既有面对特别群体的福利性服务,又有面对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驻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通过优质服务提高群众对创文工作的满意度。要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和文明城创建工作的激励政策,创新五社联动机制,支持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文明城创建工作。通过发挥社区民间服务组织作用,逐步减少政府对社区创文事务的包揽,促进社区自我服务、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四)培育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积极性。要充分尊重居民的权力,社区内的重大创文事项要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真正做到由民做主。完善落实居务公开、监督等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培育居民的自治意识。建议在拆除小区违建、环境卫生整治、社区文化建设、小区物业管理等创文各方面工作中,有组织的发动群众,让群众做群众的工作,形成一致的认识和意志,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要注重多渠道宣传文明城创建知识,利用社区活动室、宣传橱窗、微信群等载体,宣传与居民相关的事务,引导、强化居民对社区创文工作的认知、认同和关注,搭建居民参与创文工作的载体,疏通参与渠道,使居民能更好地参与到社区自治中。
(五)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在创文工作中发现的社区内懂群众自治工作、懂文明城创建工作的专业人才不足,无人可用的现象,建议建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机制,严把“入口关”,注重吸纳一批年富力强的高素质社会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去。对优秀的社区专职人员,在招考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时优先录用。加大对社区专职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系统化、经常化的社区人员培训制度,依托黑河学院、黑河职业技术学院组建社区培训中心,有针对性的安排社区人员学习社区建设管理知识,教育他们树立为社区服务和社区自治的理念,掌握开展社区工作的方式方法。推行社区人员持证上岗的做法,提高社区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建立社区工作者储备库,遇有退休、辞职、离岗等情况时,及时调配补充,确保工作人员稳定。根据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实行动态增资机制,设立职务晋升和资历提升并行的薪酬增长体系,增加绩效工资和补助,使社区工作成为优秀人才乐意从事的职业,尤其能够让年轻的大学生在社区安心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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