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日前联合印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雷霆行动”方案,开展保障道路客运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行动至10月底结束。
此次专项行动围绕社会客运方面进行整治,从客运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汽车客运站、动态监控、行业监管6个方面入手,重点整治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驶员不按规范操作等问题。
强化源头摸排,对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营运驾驶资格;对车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营运资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灭火器、安全锤、车辆动态监管等设备进行检验,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取消其营运资格。
强化隐患治理,以重点旅游线路、客运车辆通行路段特别是重大风险路段、农村道路客运通行路段为重点,从细从严联合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修复、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强化路面管控,充分利用公路防控体系和客运车辆动态监管系统,依托交警执法站、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设置临时执勤点,及时预警、发现、拦截、查处客运车辆逾期未报废、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取缔火车站、客运站、宾馆、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黑车”“黑点”等;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营运车辆检测等规定,严禁营运车辆带病上路,严禁涉险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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