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深刻吸取湖北省十堰市“6·13”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别是城镇燃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城镇燃气、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重点场所、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落靠安全防范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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