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王长玉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充分反映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的伟大实践,是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又一权威著作。认真学习好这部著作,对于我们做好新时代的各项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彰显人大常委会政治属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彰显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治属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当前黑河正面临着重大历史机遇期,我们要牢牢把握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紧紧依靠市委领导,找准履职尽责的结合点,把握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推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切实为代表依法履职拓宽渠道。积极组织代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民生事项开展“三查(察)”工作,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提高代表满意率。严格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促进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具广泛的民意基础,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履行人大常委会法定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我们要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扎实推进地方立法。认真谋划地方立法规划、立法计划,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通过立法着力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发挥好人大的地方立法主导作用,在决定立法内容、把握立法程序、监督法规实施上下功夫,切实担负起人大立法责任。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方式与途径。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聚焦全市中心工作,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正确有效地实施人大监督。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让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针对性,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履行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职责,提高备案审查质量。要做好人事选举工作。坚决做到讲政治、讲大局,做实做细各方面工作,确保市委决定的领导干部人选顺利当选。
三、持续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推动工作
落实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我们要将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抓好,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提升学习能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的水平。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练好调查研究基本功,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水平。要提升联系群众能力,带头参加“代表之家”各项活动,带头倾听群众呼声、反映人民意愿,提高汇聚民智、为民代言水平。要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健全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促进依法履职、为民服务本领得到进一步提升。驰而不息地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整顿和政治生态建设,打造干事创业良好工作氛围和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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