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要求基础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取消小区、村屯外出人数和次数限制,拆除村屯设置的硬隔离设施,小区、村屯和其他所有公共场所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2、黑河市域内人员往来无需隔离。
3、全面放宽交通管制,取消车辆和人员劝返措施。通往省内、省际间客运全部放开。公交车、出租车恢复运营。对不佩戴口罩、不出示“龙江健康码(绿码)”的一律禁止乘车。
4、放开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药品经营,继续恢复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服务。各药品经营企业恢复售卖退烧、止咳等药品,对购买此类药品的人员及代购人员,严格做好实名登记。
5.实行复工复业负面清单制度,对会展业、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酒吧、公共洗浴、公共游泳馆、保健按摩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及非生活必需的行业企业,一律暂缓开复工,市防指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风险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6、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及连锁便利店、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加油站(含成品油批发)等保障市场供应和民生消费需求的行业企业,以及商场、住宿、理发(单剪)、洗染、药品流通、电子商务、汽车销售4S店、家政服务、房屋装修、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丰富和提高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服务行业,全面开复工。
7、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恢复经营。
8、复工复业的经营场所取消营业时间限制。
9、窗口单位要开设必要的服务窗口,畅通网上办事渠道,抓好服务企业和项目手续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10、广大群众要正确认识疫情,认真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串门。
11、严格落实复工复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措施,开业的各类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防疫检查,对防控不力、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1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范和防疫要求,指导各类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工作,负面清单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类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市指挥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所发公告、通告、通知等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各县(市、区)参照本通告执行。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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