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提示广大市民做好防护,按照嫩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经过调查询问,现将2月15日新增报告1例确诊患者(居住地嫩江市嫩江镇幸福家园三期,系已通告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患者,男,66岁,居住地:黑龙江省嫩江市嫩江镇幸福家园三期。
2月2日8时40分,从幸福家园三期步行到刘某家(团结1队)聚餐;11时30分,步行返回幸福家园三期。
2月3日至2月5日,居家未外出。
2月6日下午16时,从幸福家园三期步行到回民社区(东晓家园西门市);16时15分,步行返回幸福家园三期。
2月7日,居家未外出。
2月8日16时,从幸福家园三期步行到于某家聚餐(希望新村7号楼);17时20分,步行返回幸福家园三期。
2月8日至9日,居家未外出。
2月10日9时,从幸福家园三期步行到怡馨家园物业办公室后返回;11时30分,邀请于某到家聚餐;17时,再次邀请于某到家聚餐。
2月11日,居家未外出。
2月12日10时,从幸福家园三期骑自行车到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陪于某检查,待检查后骑自行车返回幸福家园三期。
2月13日9时30分,从幸福家园三期骑自行车到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17时被收住院治疗,被隔离。
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时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
3.近期从外地来(返)嫩江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嫩江市疾控中心24小时联系电话:0456-7536808
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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