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2日在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晓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和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高起点开局,以高效率推进,持续助力发展护航经济,持续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持续开展监督强化法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用政治忠诚谱写检察担当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有力。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黑恶案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66件次,批捕黑恶案件265人,起诉黑恶案件125人。一是听从指挥重协作。我们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对专项斗争指挥部交办的重大、复杂涉黑恶案件,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召开案件推进会,分析问题原因,明确侦查方向,提出补查意见,使案件快速突破、快速办结。二是严守公正重质量。我们始终以案件质量作为第一生命线,立案监督2人,追漏犯20人,追漏罪10起,追诉遗漏犯罪事实6起,严格做到“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起诉时不认定为涉恶犯罪的56人,监督撤回移送审查起诉12人,严格做到“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也不凑数”。三是提前介入重实效。在全省率先开创“派驻式”提前介入,即介入检察官与公安干警同步引导取证、同步审查案件、同步开展监督。采取了“引导意见回头看”“提前介入记日志”等方式,规范引导侦查取证,助推侦查进度,提高案件质效,采用该方式办结的刘某涉黑案,全案实现了“零”退补。该做法获省院推广。
(二)服务经济发展更加自觉。我们始终秉持“宁做一件实事,绝不做百件虚事”的服务理念。一是精准服务,搭建五个平台。为民营企业制作法律风险防范20条提示,搭建“五个平台”的经验做法被省院全文转发,被省委政法委全文推广。二是少捕慎诉,注重平等保护。对所有涉案民营企业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人,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例;最大化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作不起诉处理,确保该企业顺利参加全国推介会。三是强化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的立案监督力度。如,我们立案监督一起行政机关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侵犯知识产权案,该案为我市首例,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三)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更加扎实。我们以法治意识、饮食安全、身心健康为切入点,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送法进校,提高孩子们的法治意识。两级院10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法治教育全覆盖;我们坚持用孩子们感兴趣的方式宣传,将自行创作的全省首部未成年人防性侵动漫片制作成二维码海报进行宣传;与教育部门携手,完成全市300余所学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挂牌工作,得到了家长、老师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以上做法被最高检推广转发。二是专项检查,守护孩子们的饮食安全。在全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作了《公益诉讼调查通知书》和《一切为了孩子》致家长的一封信,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家长等多方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调查全程佩戴口罩、鞋套、白大褂等防护装备,避免被检区域二次污染,得到了被检单位的支持与称赞,相关做法被省院推广,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转发。三是倾情关爱,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坚持用心呵护、用情感化、用法护航,建立“向阳花”“晨·曦”等知心姐姐工作室,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与疏导帮教。目前,已有9名涉案未成年人通过帮教考入大专院校。
(四)公益诉讼工作更加有为。以助力地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出发点,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关注老百姓的饮水安全。在全市开展二次供水大清查专项行动,制发检察建议10余份。如,我们向通北镇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北安市政府高度重视,批准拨款67万元,新建和改造25个水箱,开发5个深水井,解决了通北镇全镇人口二次供水污染问题,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省院高继明检察长调研时对该做法进行了肯定,此案被《检察日报》报道。二是关注生态环境安全。积极参与黑河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办理环境污染类案件97件。如,在办理月牙湖污染案件中,我们倡导“边办案边整治边宣传”的理念,呼吁共同维护月牙湖生态,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办公会议推进整改。该案被评为全省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三是关注法治黑河建设。注重发现公益诉讼案件背后的涉嫌懒政怠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线索,移送纪委监委4件4人。
二、用务实为民铸成检察品质
(一)着眼人民满意,提高案件质效。我们持续用“案-件比”倒逼办案质效,致力于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案-件比”是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简单来说,“案”只有一个,而“件”越多,办案周期就越长,办案程序就越反复,就是老百姓说的,一个案件反复办。“案-件比”越高,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就会越低。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为1∶1.7,即所有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办理平均不超过两次。
(二)聚焦人民需求,做好法治保障。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专项监督活动,为五大连池、嫩江38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31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因案致贫的弱势群体申请司法救助金17万元;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51%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环节如实供述、自愿受罚、积极赔偿、达成和解,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三)牢记人民嘱托,规范职务犯罪办理。积极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起诉20件24人,均作出有罪判决;规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制定了全省首个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截至目前,受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8件,初查7件,其中立案侦查徇私舞弊减刑案1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四)回应人民期盼,积极联络代表委员。改变以往参观式、座谈式联络,积极探索“聆听代表话检察+帮助代表解难题”的互助共赢式联络,逐步推行中效果良好。通过个性化实地走访,充分了解代表委员的工作职能、工作经历和关注事项,与代表委员建立互助互信氛围,对代表委员提案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检察机关积极论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中遇到的专业问题,也可向代表委员咨询请教。如,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线索,我们邀请代表共同踏查现场,依法对处理结果进行释法说理,获得了代表的理解和认可。
三、用担当有为树立检察形象
(一)领导带头推进作风转变。制定了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办法和申诉案件轮案制度,促使领导干部一线办案成为常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市检察机关记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件,让“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不仅无用、甚至担责,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领整个检察队伍按法律办案、按制度办事、按程序监督。
(二)检务管理打造黑河样板。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督察10次,发督察通报、督察建议26期;市院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检查16次,实名通报干警32人次。同时,我们实行机关环境卫生楼层长负责制,由各科室负责人每月轮流作为所在楼层的楼长,组织本楼层所有干警开展安全检查、公共区域卫生清理等活动。
(三)智慧检务提升工作质效。在市委市政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建成了智能化、信息化办案用房,科学设计智慧检务中心,建成了三大远程系统、模块化数据机房、动环监测系统以及智能化会议系统,使办案监督更高效、服务接待更便民、文件管理更智能、指挥调度更迅捷。
(四)主题教育锻造过硬队伍。全市检察机关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了“五星标兵”评选活动,以榜样为鞭策,以榜样为参照,营造了“树典型、看典型、学典型”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市检察干警为建设“美丽黑河”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一年来,我们拼搏进取、真抓实干,全市检察机关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31个,4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78项工作经验被省院刊发和交流,《说唱检察》等多项新媒体作品获国家级、省级奖励。市委市政府指示对检察工作进行专题宣传、系列报道,更为我们增添了工作信心、鼓舞了工作热情!
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对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益诉讼五大领域外的监督还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还不够全面;三是服务自贸区建设的法治措施还要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提品质、创品牌、重保障、惠民生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为黑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突破瓶颈短板,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全力攻坚,对办案周期长、久攻不克、涉命案的案件建立检察长责任制;聚焦重点领域整顿,以检察建议促进各行业监管部门健全行业管理制度。
二是积极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主动与自贸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协助办理自贸区刑事案件,配合自贸区开展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积极开展自贸区法律问题调研,为自贸区发展提供检察意见。
三是积极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围绕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开展专项保护、法治宣传、走访调研等活动,让孩子们能够向阳而生,健康成长。
四是积极推进代表委员联络新方式。持续构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大格局,完善“院党组总负责、领导班子分工负责、联络办公室综合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络工作一体化机制,确保代表委员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了解检察工作。
五是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监督范围。对五大领域以外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积极稳妥探索,争取党委支持,在公益保护中为地方发展服务,为百姓幸福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