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节日市场安全。
为营造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市场环境,市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与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召集市场开办者开展行政约谈,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交易公示、台账登记等制度,把好商品准入关。集中对城区市场、超市、景区景点、车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加大食品加工、销售和餐饮环节监管,严格检查经营者持证情况、原料购进、加工制作、餐具消毒、添加剂使用等情况。加强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采暖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在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药品经营源头及各环节联合治理,加强药品企业主体责任,推行药品经营全过程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将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消费警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各类咨询投诉。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选择食材时,要注意饮食安全和营养搭配,尽量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要在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的大中型商超和农贸市场采购食品并保存相关购物凭证,选购食品标识齐全、包装完整无损、感官性状正常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谨慎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网购食品要考虑快递运送周期对食品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不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外出就餐时要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就餐前要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新鲜、烧熟煮透,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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