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迅速行动 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我市两级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优异战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河市两级检察院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迅速动员部署,提出“九个强化”“十个必须”具体要求,建立了工作专班,落实了“检察长首责制”,构建了以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络员组成的领导体系,发挥了“头雁”效应。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勇挑重担,亲自办理黑恶案件20余件,出庭支持公诉10余次。
发挥检察职能,保持打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全市两级检察院充分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法律监督等检察职能,快捕快诉,提高诉讼效率,有力地惩处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将深挖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作为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注重从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工作环节中发现犯罪线索,并通过梳理举报案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与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双移送”工作机制等方法,挖掘并及时移送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加强宣传发动,积极开辟“第二战场”,逊克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局面向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黑北地区检察院向服刑羁押场所人员发放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和限期投案自首通告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
全市两级检察院注重“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提前介入侦查、审查逮捕、起诉、审判监督等工作环节,与侦查、审判机关合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与同级公安局、人民法院密切合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合力打击黑恶犯罪。积极参与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先后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堵漏建制。
6月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我省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市两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会议精神;通过成立工作组、建立备检值班制度,全力配合中央督导工作;强化办案措施,落实“四个一批”。自6月5日以来,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32人。其中对车某军等人涉黑案件第二批12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我市首例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刘某玉等19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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