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对集中培训不合格、特殊情况不报批、审查结果不合格的三种情况实行“三不发展”,使新党员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高知识群体、青年人才发展党员比例比上年提高了27%。
该市每年组织全市重点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通过集中授课、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片等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知识等教育,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明确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发展资格。有42人因为无故不参加培训及15人因考试成绩不及格被取消当年发展资格。
对于村干部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人员申请入党以及对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等人员申请入党,基层党支部进行严格政治审查后,须提前3个月申报,经乡镇党委预审,并报组织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发展程序。对于不报批、不备案的人员取消发展资格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置。
对每个人的积极分子推荐、培养、发展对象推荐、政审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特别是重要节点,包括列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推荐票票数、会议记录等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直接取消发展资格。截至目前,有23人因材料不规范取消了当年发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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