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风险 严除隐患 严肃执法 严格责任
全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 马里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是严格安全管理、压实安全责任、推动隐患问题整改的工作落实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大宣传、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活动。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透水事故教训,坚决做到“决不放弃、决不放过、决不放松”,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最大程度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最大力度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深刻吸取教训,增强忧患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深刻揭示了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面对我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突出的深层次问题、重大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必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醒状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找出差距、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严查隐患风险,狠抓事故预防。预防和遏制事故,防范和化解风险,是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永恒目标。要立足于查风险、除隐患,突出抓好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好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强化源头治理,狠抓事故预防,全方位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排查治理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既要紧盯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又要努力把“想不到”“不知道”等问题纳入视线,下大力气发现治理隐患,下真功夫管控住安全风险,坚决做到隐患风险零容忍,跟踪问效,盯紧看牢,一抓到底。
严肃监管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个别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宽松软”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日不解决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等问题,就一日不能消除安全隐忧。抓好安全生产,必须扬起严格监管执法的铁鞭,时刻以事故为戒,把严监管、重执法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生命线,防止安全监管中推诿扯皮和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纠正安全生产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不敢执法、不善执法的问题。要坚持标准,不徇私情,敢于出重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严惩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解决专业监管能力不足问题,真正将监管执法力量压上一线,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处罚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
严格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是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根本保障。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实施细则》,秉承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理念,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切实担负起党委政府“促一方发展、保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坚决避免隐患问题查处一罚了之、发生事故一停了之、有关会议一开了之、事故通报一发了之。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清醒认识做好安全工作是法定责任和义务,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最终落实到企业日常运行中,把主体责任深入脑海、融入血液、化作行动,细化到企业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个工作岗位,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生产格局。
安全无处不在,连着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全市上下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刻吸取教训,坚持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深入排查隐患,绝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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