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实招动真格重塑营商法治新环境
——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申党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贯方针,提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省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都特别强调,要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打造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这对全省法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石时态介绍,省法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部署,11月7日,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共10个方面50条具体规定,内容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各个审判环节。11月16日,省法院组织召开执行工作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围绕兑现民营企业家胜诉权益、打通服务民营经济“最后一公里”,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也都立即行动起来,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举措。
“近年来,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石时态介绍,省法院先后出台了优化发展环境40条、加强产权保护、维护非公企业权益、服务新龙江建设等7个工作意见和方案,在提高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效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妥善审理和执结了一大批涉民营企业案件。与省工商联联合制发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与民营企业沟通联络机制,多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化解市场和法律风险。依法审理直接关系营商投资环境的大案要案,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坚持有错必纠,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认真开展涉产权案件甄别、纠正活动,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石时态强调,全省法院要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重点案件,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开展全领域联合信用惩戒,切实加强司法救助,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积极开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司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录播、裁判文书上网、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政策,及时总结公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重塑营商新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是司法机关的重大职责。”石时态说,下一步,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司法办案理念,坚决防止因司法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涉民营企业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力度,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要以‘钢牙啃硬骨头’精神,扎实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和法院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和更高的工作水准,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石时态态度坚定地说。
原载11月27日《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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