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能力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用上了自来水、水库旧貌换新颜、水电站蓬勃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水利工程投入逐渐递增,科学治水方略不断完善,水利事业实现跨越发展。
1978年以来,全市实施水利工程896项,完成投资70.34亿元。全市现有水库89座,其中大型4座、中型9座、小型76座,总库容27.4亿立方米,已建成水电站11座,主要有西沟、象山、山口、库尔滨等,总装机14.7万千瓦,年均发电量3.5亿度,发电效益1.6亿元;河道堤防457.2公里,其中黑龙江干流堤防198.1公里、嫩江干流堤防51公里、中小河流堤防208.1公里;旱田灌溉面积126万亩,万亩以上水田灌区9处,水田实灌面积31.5万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08处,解决了1092个村屯和47所学校共69.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这些水利工程项目在防汛、抗旱、发电、灌溉、供水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水利工程已成为我市兴水惠民发展的基石。
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新格局,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市上下迅速行动、合力攻坚,全力推进河长制落实,于去年底通过了省级中期评估,考核成绩满分。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主要领导担任“双河长”,确定了五大连池市级湖长,制定了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工作方案,设立河长1969名,三级河道警长全部设立,设立河长制公示牌1157块,核增河长制专职工作人员21人,落实河长制前期专项经费218.8万元。截至目前,市级河长巡河23次,县级河长巡河74次,乡级河长巡河242次,全市清河行动共清理违章建筑物9处,集中清理疏浚河道163公里,清理河道垃圾10.1万立方米,整顿河道违法采沙11处、关闭入河排污口1处、清理河滩地90亩。
我市紧紧抓住水利事业发展的黄金期,加快推进“三江”治理、“四岛”防护等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三江”治理工程黑龙江干流治理工程涉及黑河城区段、爱辉区段、孙吴县段、逊克县段,堤防总长198.08公里;“四岛”总工程量302.78万立方米,总长23.15公里,工程总投资32.61亿元,解决了城市防洪安全问题,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有效地保护了大黑河岛等岛屿及岸线国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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