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有河长 河长负起责
——嫩江县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
江河有名字,江河有河长;河长负起责,生态更平衡。嫩江县从无到有、从制度制定到工作落实,不断摸索推进河长制工作,积极应对推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切实从生态保护、资源利用上负起责、落实好,力求真正取得江河生态改善的实效。
嫩江县水系发达,全县按照河湖名录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86条,共流经123个村、9个林场、5个社区。县级河流有嫩江、科洛河、门鲁河、喇嘛河、泥鳅河、沐河、老莱河、狼洞沟共8条河流。目前,该县有县、乡、村河长471人,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嫩江县全力保护江河环境,为江河配上保洁员。
今年,嫩江县全力推进河湖确权划界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范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设立河流界碑;按时间节点落实“一河一策”编制工作,使问题更加明晰,整改措施更加明确,各项任务更加具体;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巡河的方式、内容,巡河的重点以及问题整改,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每位县级河长巡河3次以上;按照清河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每条河流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清河行动”。
这个县要求各乡镇、村、林场密切配合各级河长公示牌和界碑的竖立工作,公示牌的后期管理由所在乡镇、村、林场负责,明确专人管理,防止损坏、丢失,保证公示牌、界碑等设施完好、整洁、清晰。依据河道的长度,该县对每个行政村将设置河道保洁员1至2名,要求河道长度10公里以下的村和无河村设置河道保洁员1名,河道长度10公里以上的村设置河道保洁员2名,全县共设置河道保洁员210名,建议各乡镇优先选择本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担任河道保洁员。
为将河长制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嫩江县加强督导检查,深入各地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及各级河长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巡河、清河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河湖保护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促进全县各级河长相互学习借鉴。对各级河长、河长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普及河长制各项政策规定和专业知识,提高河长制的社会参与度和知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