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学习招商创新"三冬"并进助力振兴
我市下发"学习之冬、招商之冬、创新之冬"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市六次党代会及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结合国家和省、市委做好挖掘新增长领域、兴边富民等工作部署,特别是省领导在黑河调研的指示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学习之冬、招商之冬、创新之冬”活动,并制定下发了《黑河市“学习之冬、招商之冬、创新之冬”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方案》部署,此次“学习之冬、招商之冬、创新之冬”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期间,将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宣讲、培训活动,深入推进综合服务和创新主体培育,全面加强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三链”对接,积极谋划储备一批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率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等措施,强弱项、补短板、展优长,加快推动全市振兴发展。
《方案》要求,在“学习之冬”活动中,要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继续开展市政府系统专题学习。要深入基层开展“点题调研”,深入挖掘我市具有比较优势和带动作用的新增长领域潜力。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开展农产品营销、全域旅游品牌培育、城市功能提升和智慧化精细化管理等方面调研,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要开展助企助农专题培训,帮助本地企业提升经营水平,帮助农民提升农产品种植及精深加工水平;在“招商之冬”活动中,要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引进新建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28个。要精准对接现有招商线索。市直有关单位要引进新建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22个。要高标准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谋划提出切实可行新项目要达到100项。要主动开展对口合作各项具体工作。按照我市与珠海市两地政府达成的共识,加快对口合作,加大赴珠海以及珠三角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在“创新之冬”活动中,要积极推动思想解放。组织各县(市、区)各单位业务骨干赴深圳、珠海、上海等沿海先进地区考察。要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孵化服务功能,借鉴和引进珠海等发达地区科技孵化服务机构建设模式,积极推进县域科技企业孵化服务机构建设。要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活动期内,要新创建科技型企业30户,完成科技型企业评价60户。要扎实开展“双创”活动。组织开展“十佳农民创业领军人物”和“百名农民创业之星”评选系列活动,树立创新创业典型。大力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确保重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按照《方案》要求,我市专门成立“学习之冬、招商之冬、创新之冬”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定期督办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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