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河长都上任了,巡查清河真挺忙
——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定方案
“我每天早上骑摩托车沿着小道河河边溜达一圈,看看有没有垃圾和乱采沙石现象。”爱辉区张地营子乡小新屯村的村级河长吴波告诉记者说。自从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各级河长都像吴波这样认真地负起了责任。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市河长制工作自今年3月开始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四级河长体系初步建成
我市初步建立了包含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河长总数2307名,其中市河长2名、市级河长12名,县河长13名、县级河长64名,乡河长132名、乡级河长277名,村河长992名、村级河长815名。同时,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已设置完成;跨行政区特别是跨市级行政区的河湖河长也已设置完成;湖泊河长设置已完成,由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分别担任。
黑河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统一协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林业局、黑河海事局等成员单位,共同发力河长制各项工作。
目前,黑河市河长制实施范围已覆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304条河流和1个湖泊(五大连池)。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全部进行摸底普查,逐级逐河逐段确立河长,实现全市所有江河湖泊(水库)全覆盖。县级工作方案编制已全部完成。66个乡级方案已经完成。
“一河一策”以河流定方案
我市已在所有县(市、区)试点乡镇展开“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项主要任务都已细化、实化。
各县(市、区)与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编制合同,认真梳理编制任务,年底将完成试点河流的“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方案编制工作,其他重点河流在2018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
坚持每月巡河 开展清河行动
我市明确要求,每个月,各市、县、乡、村各级河长都要完成对自己辖区内的河流巡河任务。目前,市河长与市级河长分别深入自己所辖河流开展巡河19次,县乡级河长巡河22次,为下一步展开治理奠定了基础。
根据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以市内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牵引,以“治乱、保洁、清水”为主题,开展清河行动,投入挖掘机30台班,运输车辆620车次,专业清理人员470人次,职工义务劳动240人次,投入资金26.1万元,清理清运垃圾6260立方米。爱辉区对试点乡的小道河面源污染、五大连池市对辖区内的讷谟尔河违规采沙进行专项治理;北安市对闹龙河流域、嫩江县对嫩江与门鲁河水源地和保护区等进行了专项清河行动。下一步,各级河长将从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城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船舶港口污染、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沙、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渔业资源保护等10个方面深入展开专项清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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