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更加注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展环境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条件,法律、政策和政务等软环境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我省全面振兴的前景。优化发展环境,既要解决“态度恶劣”“吃拿卡要”“庸懒散怠”等作风问题,更要解决各类市场主体的实际法律地位不平等、社会创新活力不足、行政机关过多依赖行政化手段管理企业、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不强等体制机制性问题。未来几年,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我省全面振兴发展,必须更加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好环境。
一、整治行动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涉企部门、服务窗口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切身感受,是我省发展环境的“晴雨表”。近年来,我省严抓作风建设,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被动或失误的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处理了一批“害群之马”,发展环境有所好转,但对企业和群众横挑鼻子竖挑眼,影响群众利益的事情仍时有发生。当前,应趁热打铁,把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重心下移,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部门、涉企行为、服务窗口和关键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和“一问三责”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执法,营造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行政执法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做到严格规范执法。
一要严把“红头文件”关,从源头防范部门利益合法化。“红头文件”是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抓手,被各类行政主体广泛使用,但其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在实践中也给部门利益合法化提供了空间。对此,要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结果、评估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标准,督促各地加强“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建立“红头文件”的公众参与和专家评议、实时跟踪评估制度,加强“红头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红头文件”在行政诉讼中被建议撤销的,备案监督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启动问责程序,使“红头文件”不再“任性”。
二要更加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行政程序是约束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要方式,对于保障企业各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每个程序背后都体现着法律或者行政所追求的一定价值,应把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针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推行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标准化管理。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执法争议协调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申请回避权、监督权、救济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要制定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办法,约束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是抽象法律之于具体事实的过程,考虑具体案件的复杂性,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和范围内,享有的一定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需,但也给执法不公、权力寻租埋下隐患。要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制定相应法规、规范,对涉及行政执法的所有行政权力全面梳理,根据行为的种类、幅度,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划分裁量阶次,实现行政处罚裁量由“弹性执法”向“刚性执法”转变,堵住增加企业负担、损害企业利益、干扰企业自主经营的制度漏洞,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营造开放文明的发展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其要求市场主体产权明晰、自我管理、诚信经营,自负盈亏,也要求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依法行政,内含政府诚信和政务公开,两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备要素。当前应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转变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整治“新官不理旧账”,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清理滥收费,严禁征收“过头税”,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和严格控制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全面开放公共资源领域,全面实行项目业主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投资者。
二是搭建统一信用平台,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企业赢利与诚信经营两者辩证统一,从实践来看,需要政府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当前很多部门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但条块分割严重,不能发挥协同作用,应整合工商、质监、银行、税务和法院等各类信用系统,搭建统一的信用平台,促进数据信息共享,进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三是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减少“暗箱操作”。政务信息公开既能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决策和公共管理更为科学化、民主化,又能促进社会和市场主体对行政管理信息、市场信息、服务信息、宏观决策信息等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应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务信息从有选择公开走向严格依法公开。
四、加快权责清单落地,营造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
权责清单是依法行政的简化版,能使政府直观的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利于从根本上最大限度给市场和企业松绑减负,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服务。当前应加强实施权责清单:
一要重视权责清单的实施。各级政府应发挥所属行政学院的培训、智库功能,通过培训、制定权责清单使用指南和业务手册,提高政府部门公务人员落实权责清单的实践能力,以管理的标准化促进权责清单落地。同时,我省应制定《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每年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机构调整、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内容,实现权责清单运行与社会需求及时有效对接,为企业发展、项目建设服务,为民众服务。
二要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服务。以企业、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推进部门审批向一个处(科)室集中和审批处(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的“双集中”工作模式。整合政府部门内部处(科)室职能、调整编制,理顺职责,压实责任,解决权力和职责不匹配,职能交叉与缺位并存的问题。把审批业务和相关人员都转到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建立办事程序规范和标准流程,形成内部转换机制,汇聚扩散机制,简约办理机制,服务提升机制,比较竞合机制,窗口倒逼机制,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确保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
三要推进“审批云”服务创新。以审批信息与资料共享为基础,深化网络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应用,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平台业务整合协同、后台数据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实现政府内部的跨部门系统协同,做到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知识管理,方便基层和群众,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在此基础上,强化规划标准研究和内部监督,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后考评职责,整合归并和调整处(科)室职能,建立诸如调研、监管、审查、考评等部门,弱化前置审批,强化后续监管的责任和权力,加快形成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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