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2017年春季森林高火险期命令
当前,我市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森林防火已进入高危时段,为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烧毁村屯林场现象、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全市自4月20日开始,进入春季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特命令如下:
一、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林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严禁一切点烧林地、草塘、农田剩余物等违法行为,对有法不依、有令不止、擅自点烧的,无论成灾与否,均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因点烧引起森林火灾的,由肇事者赔偿火灾损失、承担扑火费用、追究违法责任,同时查处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管护巡查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各地要对林区的村屯、林场周围易燃物进行清理,避免山火进村、家火上山。要将重点林区、火灾易发地划定为封山护林区,实施封山护林,严禁一切人员和车辆进入。要把林区闲杂人员彻底清理出山,坚决杜绝火种入山。要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把防扑火兵力部署在重点火险区的前线,部署在林农混杂的林火高发地段,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在林区进行生产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监督等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主管部门批准,开具入山证明,签订防火保证书后方可入山。对违规用火的,按故意纵火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引发森林火情或火灾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坚守岗位,强化森林防火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以高压紧逼的工作态势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森林防火相关人员要恪尽职守,做好值班调度工作,24小时值守,发挥检查站关口作用,加大塔台瞭望密度,加强地面巡护和飞机载巡力度。要重点做好“五一”期间及大田播种、入山采集高峰时段的火源管理工作。各地防扑火队伍要严阵以待,随时做好扑救山火的准备,发现火情立即重兵扑救,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形成各级领导包片、森林防火督查组、森防指成员单位检查组、森林防火稽查队多个检查层次,层层落实责任,依法从严治火,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落实好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个人责任、联防责任。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不明确、预防不到位、报告不及时、扑救不得力而酿成重大灾害或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黑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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