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区域环境 盘活废弃用地
我市招商引资开发治理宋集屯煤矿
为改善区域环境、盘活利用废弃地,近日,市政府发布《宋集屯煤矿废弃地治理及土地开发利用公告》,采取向社会公开招商引资方式对宋集屯煤矿区域进行开发式治理。
依据《公告》,投资人可根据资质部门所做规划设计、拟上项目情况,最低治理投入不得少于5000万元,并作为项目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实行三方监管。保证金根据治理投入情况逐步返还,同时留存10%作为质保金,经市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返还。治理时间从合同签订起不超过2年。1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和2年内没有实施完成,项目质保金不予考虑退还,治理前期投入和整体项目无条件终止。
在治理方向上,投资人依据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治理利用区块材料自行考察,可结合该区域位置和综合情况进行整体开发或局部开发,以寒地试车、工业加工、立体养殖等符合国家规定的产业项目确定投资方向,经市发改部门立项批准。在土地利用上,投资人可采取环境治理与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矿区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越界或从事与治理利用无关的活动。对其治理利用养殖水面和种植等农业设施用地部分可按照农用地政策使用;对工业用地采取有偿使用。
据了解,引入社会资本治理矿山在我市并非首次。早在2012年市国土部门就提出“向上争取一点,政府有条件投入一点,吸引社会资金补充一点,运用市场手段多元化治理的矿山环境治理”思路,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矿山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部分采矿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生产矿山西岗子煤矿,2年间,该矿在工矿生产继续发挥其经济效益的同时,有计划地治理,变工矿废弃地为耕地近3000亩,逐步打造成为生态农业示范园。这一经验做法被《黑龙江经济报》以《政府不投一分钱废弃矿山变良田》为题予以报道,反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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