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保证新进人员质量,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市委办、市政府办于日前制发的《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自2008年2月25日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暂行办法》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总则,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考核;聘用;组织与分工;纪律与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暂行办法》确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确了组织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暂行办法》强调,事业单位进人必须面向社会做到信息、程序和结果公开。用人单位至少要在报名截止前一个月,在指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集中发布招聘信息,对考试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单位进行公示。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页),集中发布招聘信息和招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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