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5月14日讯 新买的家电出了毛病,好闹心。马上打电话叫来售后,售后人员耐心、详细地解释如何使用,三两下毛病消除。这时候,自然连连感谢、笑脸相送。先别急,您忘记了一件事——修理记录还没填呢,这绝含糊不得!
四月初,市民许明辉花了2999元买了一款小米Note,使用一周后,手机开始出现花屏现象。之后一个月的时间里。许先生先后两次到手机售后服务点进行维修,结果手机花屏的现象依然存在。无奈之下,他要求商家更换新机或退货。当商家要求许先生出示保修期内的修理记录时,许先生才想起来,前两次送修手机都没有填写修理记录。而商家表示,尽管未过保修期,但因为没有修理记录作凭证,不能为其退换手机。
市民李诗洋也遇到了同样的烦心事。她去年8月购买了一台智能电视机,售后服务卡上写的是保修期一年。用了三个半月,电视就出现了无网络连接的情况,至今李女士前后送修了3次,故障依旧存在。李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却表示售后服务部没有李女士所购电视机的修理记录,而李女士所持的保修卡也没有填写修理记录,按照规定,不能给李女士办理退货手续。
黑河唐学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说,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保修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退货。因此,消费者在保修期内维修商品时,切记主动要求维修人员填写记录,以免有些商家有意或无意不填写维修记录,给日后维权造成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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