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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被砍伤 民事调节化怨结 3.10
http://heihe.dbw.cn   2010-03-10 09:19:00

  东北网黑河3月10日讯 日前,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安局青山派出所及时出警,有效地化解了一起民事伤害案件。

  2010年3月3日晚10时许,五大连池市公安局青山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李某某报警,称其儿子李某与同学聚会后,在与同学一起到市区某歌厅唱歌的过程中,因与歌厅服务生发生了争执,被服务生用水果刀砍伤手和胳膊。青山派出所所长孙国龙带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取证,证实了李某因酒后出言不逊先对服务生张某谋进行了殴打,张某某在反击中用水果刀将李某砍伤。李某在医院包扎后于当晚9时回到家里,其父母见状问其缘由,李某说是某歌厅服务生用刀砍的。3月4日上午,经青山派出所出面调解,李某当面向张某某赔礼道歉,张某某同意支付李某的伤害医疗费,双方达成了书面民事协议。

作者:宋占东 李宝 来源:黑河新闻网 编辑: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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