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1月27日讯 近日,爱辉区法院成功调解并执结一件债务纠纷案件,让几乎反目成仇的债务人与债权人尽释前嫌,了结了一段十余年的恩怨。
该案原告王某曾系一饲料厂经营者,1996年销售了价值4500元的饲料给张某,后张某因经营不善,难以偿还欠王某饲料款。经王某屡次催要,张某以种种借口拒绝还款。王某经多次催要无果,情急之下说了诸如“你不还钱是要留着给自己买烧纸吧”、“你这样做不得好死”等难听的话语,张某听后更加下定决心不还此款。两人为此还几次动手,王某更扬言:“不会让张某好过”。后王某的妻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撞成重伤,儿子也考上了大学,生活陷入困境,遂起诉至爱辉区法院,要求判令张某清偿欠款。
承办法官从与当事人的谈话中,了解到导致双方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与双方说话难听而结怨有很大的关系。考虑到这种情况,该院承办该案的法官利用送达和开庭前的时间多次到张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并结合双方各自的难处,让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异常言行与自己行为的关系。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王某主动向张某道歉,张某积极还清欠款,拖欠十余年的债务得以清偿。
通过这一案件,可以看出一些案件的发生,其核心不在于法律上的是与非,而在于双方当事人都心有怨气,互相斗气。这也反映出中国民众的一些思维特点,原本是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却要向对方进行谩骂、诅咒,从而让争议矛盾变质与升级,让本来容易解决的案件变得复杂起来。因此法官在审查案件的时候,就要多与当事人进行交流与沟通,从而掌握整个案件的有关情况,包括法律、政治、经济、人格和心理等方方面面的信息,从而让案件的处理达到真正的“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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