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1月27日讯 黑河人过年有穿新的习俗,无论年老年少,钱多钱少,过年总要从里到外买身新衣服;要添置大件的也都等着春节商家打折。春节日渐临近,逛商场进超市的人一天天多了起来,附近乡村的农民也开始大车小辆、成帮结伙进城置办年货。
春节是每个家庭一年中开销最集中的时候,而对一些不讲信誉的商家来说,是“宰客”的好时机,也是处理滞销商品、过期商品、残次商品的最佳时机。所以,节日消费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头脑清醒,免得不知不觉中掉进商家精心设置的陷阱。
记者经随机采访、细心观察和购物经历,发现了一些常用骗人招法:
购物返券循环消费
黑河市区有家火锅店曾推出满100元返20元代金券,代金券使用限制很多,如只能在一个月内消费;只限中午用餐时使用、每次使用代金券数额也有限制。
其实,购物返券是商家最原始、最老套的一种促销手段,但百试百灵。返给消费者的所谓“代金券”,不能完全支付商品,只能抵偿一部分,另一部分要用现金支付;有些商家就在用差一元或几元钱的办法把消费者“截”在赠送的门外,要想凑数获赠券必须消费更多。这些手段是把消费者引进循环流动式购买的圈套。预防掉进商家这种返券陷阱,首先不要被商家的促销所刺激,而是看自己的需要定夺。
模糊促销虚设大奖
记者一次购买促销家电,拿到的88元的礼品是几只早已过时的玻璃水杯。一些商家会把要赠送的礼品分成三六九等,这可算得上是一种“诱惑”,引诱消费者掏钱买更多的东西,达到消费量获得好礼品。实际上所赠礼品也许根本不是物有所值,或是礼品的成本早已打入到所购物品中。按理,商家开展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应当明示中奖概率、资金金额或奖品名称、数量、规格和质量等级、兑奖时间和方式等事项,并且抽奖要有公证员在场,如果没有这些,就可以断定有很大的水分,你可不必上这个当。
抬高原价大打折扣
“原价778元现价398元”、“原价248元现价160元”、“全场三折起”等等,这样的商场打折信息在节日期间时常可见。实际上,不少商家都在节前故意抬高了原价,有些则借打折的名义,把积压的滞销货推出来促销。
按我国有关法律,打折、降价、特价促销活动,如果没有如实说明打折、降价、特价的原因、期限,没有明确标示商品原价,或者标示的原价是虚假的,均可被视为价格欺诈行为。
对于消费者来讲,“货比三家”永远是一个有效的武器。精明的消费者对待这些诱人的“标语”绝对要保持理智,避免受到促销误导冲动购物,一味追求低价就会走入“陷阱”而浑然不知。
捆绑食品暗藏玄机
人们在大型超市常常能看见一些商品捆绑在一起的。有两瓶饮料绑在一起的,有大瓶绑小瓶的,有将小玩具和饮料捆在一起的。被捆绑的是赠品,但细心的人会发现,赠品多是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于这种“让利于顾客”,消费者必须多个心眼儿,要仔细看看食品上面的保质期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就可以了。
赠品不享受“三包”
一位朋友在哈市一家大超市里参与购买大家电的促销,获得赠送微波炉。然而不到一个月,微波炉就用坏了,回去找商家换,商家却称,因为是赠品,所以不能退换或保修,只能自己掏钱修理。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商家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对于赠品和特价商品等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消费者不要忍气吞声,仍可以向商家讨个公道,如果遭到商家的拒绝,可以向12315投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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