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棚户区改造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改善民生、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2008年以来,按照省和黑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和吉炳轩书记来北安调研时的指示精神,我市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政治任务,积极探索,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棚户区改造资金6.55亿元,现已完成拆迁面积20.53万平方米,拆迁户数5302户,开工建设面积50.31万平方米,完成建设面积25.32万平方米,惠及群众16724人。
尽管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和黑河市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共性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在国家和省出台的棚户区改造相关文件中,对行业部门审批收费标准已经予以明确,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免收,要求有些部门的行业收费项目只收取工程成本费,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些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个别部门为了自身利益,不顾全大局,并没有降低收费标准,仍然继续收取各项费用,影响了开发企业改造棚户区的积极性。
二是审批手续过于繁琐。在棚户区改造中各项审批手续和程序过于复杂,有些可以简化的手续还不够简化,不必要的手续和程序增加了改造成本。
三是改造拆迁难度较大。随着棚户区改造步伐加快,受多种因素影响,动迁难的问题已严重阻碍了工作进展。由于动迁难,使我们一些本应该当年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拖至一两年无法开工建设,造成一些老拆迁上访户形成团体搞串联,干扰拆迁工作,极大地阻碍了棚改步伐。
四是市场开发空间较小。由于过去房地产开发政策比较宽松,动迁补偿不执行棚改政策,利润空间较大,开发企业的积极性较高。现在,在棚改中执行“拆一还一”安置政策,并且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比照以前的政策没有太多的优惠,不能调动开发企业积极性,而且目前剩余的可开发地段多数房屋密度较大,巷道狭窄,基础设施落后,商业价值不高,利润空间较少,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五是改造资金严重不足。在实施棚户区改造前商业价值较高的地块基本已经开发,剩下的一些“夹馅”地段土地利用价值不高,商业开发价值低,这些地块就得由政府主导开发,而政府根本拿不出巨额的改造资金,使得棚改工作不能顺利推进。
为尽快解决这些难题,加快棚改进程,现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建议出台具体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对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凡减、免、缓收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予以明确,特别是要对行业部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出具体规定,为顺利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简化减少审批环节。建议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进行删减,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精简审批程序,实行联合审批,提供“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缩短审批时限。特别是要减少审批过程中的审核中介部门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议组建向上争取工作组,加大向省和国家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和棚户区改造政策力度,进一步协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争取贷款支持。争取将黑河市纳入国有独立工矿棚户区改造试点,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是加大拆迁工作力度。结合全市拆迁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和总结我市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拆迁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成立拆迁工作推进组,开展拆迁会战。
五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棚户区改造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很多困难和矛盾,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群众乃至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形成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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