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1月12日讯 嫩江县前进镇青石村多方谋划,实施土地股份制经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2009年,青石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加专业性合作社。农民与合作社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合作社采取“全包”的方式,即统一整地、统一供种、统一施肥、统一施药、统一收获、统一销售,秋收时以股数为基数,现金分红。在整个经营过程中,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坚持集体所有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风险自担,充分体现“民有、民管、民受益”原则,同时,实行定期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09年青石村土地全部实行了农场模式化栽培,大豆公顷产量达2040公斤,比全镇大豆平均公顷产量1420公斤增产11.7%,纳入集体统一管理的土地还享受秋整地及良种补贴,在播种及中耕时,价格比正常作业时节约成本9%左右。在去年受灾,青石村农民毎公顷可增加收入1650元,农民真正看到了土地在流转带来的实惠。通过土地股份制经营,不但提高了集约化经营水平,而且解放了劳动力。
目前,全村到北京、大连等地务工人员有207人,在本县内打工人员有105人,占全村劳动力75.7%。年务工收入260余万元。另外有部分农民在内蒙等地包地7560亩,年增收80多万元,人均增收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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