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12月3日讯 为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加快林业经济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促进“社”、“林”双赢,根据《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集体或非公有制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黑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一是拓展林权抵押贷款对象。所有符合《贷款通则》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都可作为林权抵押贷款对象。
二是拓宽林权抵押贷款用途。林权抵押贷款可用于生产、消费等各种合法领域。鼓励林业生产经营者全方位利用森林资源,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延长林业产业链,扩大发展外延;鼓励林权抵押贷款用于办企业、旅游开发、特色种养等国家鼓励的行业和产业。
三是合理确定抵押率。在林权抵押率的设定上,灵活多样,因林而异,一般控制在评估价值的60%(含)以内。同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简化评估程序,降低评估费用,逐步扩大林业抵押贷款的覆盖面。
四是科学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林权抵押贷款在期限设定上,与林业生产周期相匹配,并综合考虑借款用途、林权证规定的林地使用期限等情况,最长不超过5年。对林权抵押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在现行农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适当下调。
五是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优化办贷程序,提高办贷效率,加大投放比例,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真正使林木资产成为“流动的资本”和可随时变现的“绿色银行”,有效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经济发展。
六是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开展。首先在爱辉区联社进行试点,在取得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普及推广。试点联社爱辉区联社通过与林业部门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制定林权抵押贷款办法和操作流程,印制了《林权抵押货款指南》,为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当好“参谋”和“向导”。对于国有林场中拥有林权证、符合贷款条件的林农给予信贷资金扶持,同时对林权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并且将贷款用途拓展到生产、消费等各种合法领域。并将每周二确定为林权抵押贷款集中办理日,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接待,集中办理,简化手续,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截止到2009年11月末,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黑河市联社共投放林权抵押贷款340万元,抵押面积2,739亩,有效解决了林农在发展种植、养殖、规模经营等领域创业资金不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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