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9月18日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的精神,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激励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努力工作,团结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黑河市部分乡镇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招考对象为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在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任现职前曾连续任职两届村党组织书记的;
2、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任现职前曾连续任职两届村委会主任的;
3、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上一届任村党组织书记并且前一届任村委会主任的;
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上一届任村主任并且前一届任村党组织书记的;
5、45周岁以下(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曾经被评为县(市)区以上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或相当级别的个人荣誉),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5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本人受处分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考职位及数额
2010年度计划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考公务员18名(嫩江县6名、五大连池市6名、爱辉区4名、逊克县2名)。
三、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由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复审后将合格人员名单报黑河市委组织部。报考职位与报名人员比例为1∶5以上,低于该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以及报名的有关要求详见当地发布招考公告。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群众公认、注重业绩的要求,择优录用。
1、业绩量化。各县(市)区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业绩量化考察工作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在充分结合近三年年度考核、考察结果的基础上,由县乡两级党委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业绩量化考察满分为100分。
2、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具体实施。实行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为适应乡镇工作需要,笔试内容更突出乡镇和农村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解决基层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命制,在省委组织部的组织下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试题结合农村工作实际,重点测试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确定考察人选。面试后,将笔试、面试和业绩量化考察成绩按3∶3∶4权重计算出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5、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由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以群众公认和工作业绩为主,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要考察有效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村官承诺考评情况等。在乡(镇)、村两级进行民主测评,综合测评结果优秀率达不到80%以上人员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考虑拟录用人选的资历、经历,特别要征求乡(镇)党委、县(市)区委意见。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6、公示及录用审批。根据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黑河日报》和黑河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考核。原则上安排在本乡镇继续兼任原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兼任的党组织书记职务任职期满后,如因工作需要,可继续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参选。新录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向县(市)区以上机关流动的,一般应在乡镇或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以上。
7、初任培训。从村党组织书记中录用的公务员的初任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与全市2010年公务员初任培训同步进行。
为了加强对招考工作的监督,黑河市委组织部及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电话。黑河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为:8256079;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的举报电话详见当地发布的招考公告。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200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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