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6月4日讯 6月2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有关部门依法对东部棚户区改造工程拒不履行拆迁义务的被拆迁人房屋实施强制拆迁。
为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城市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市区东部棚户区进行拆迁改造。为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建设了安置回迁楼,妥善安置被拆迁户,并尽最大努力照顾和扶持被拆迁人。一年来,拆迁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经过深入细致地工作,绝大多数被拆迁人服从城市改造大局,先后与拆迁单位签订了拆迁协议。但仍有极少数被拆迁人无视拆迁管理法规,漫天要价,提出无理要求,严重影响了东部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正常进行。
此次被实施强制拆迁的陈某有有证照房屋45.9平方米,拆迁补偿评估总额10.8万元,但本人却提出了45万元的天价,折合每平方米近万元。拆迁部门多次找其协商,并给予其适当优惠,但都遭到拒绝。为此,按照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17条、《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7条规定,决定对陈某的房屋进行依法强制拆迁。在执行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的家人陈某、干某阻碍执行公务,辱骂殴打执行人员,并动用凶器,伤害执法人员,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对陈某、干某行政拘留10天,并处以每人500元罚款。有关部门希望被拆迁人正确认识和对待城市建设和改造工作,在国家拆迁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支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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