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6月3日讯 2009年高考已临近,为了给广大考生一个安静学习和休息的环境,确保“高考”顺利进行,现就“高考”期间对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特作如下通告: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高考”(6月7日至9日)期间,严禁噪声干扰考场周围环境,同时禁止考场周围的建筑工地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各商业网点、集贸市场和流动商贩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五、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制止并从严处理。
六、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单位监督和举报,同时协助环保部门对“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的扰民行为加强监管。
举报电话:12369
黑河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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