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主要方式
北安市石泉镇耕地面积30.4万亩,全镇辖14个行政村,总人口4.2万人,农户1.1万户。2008年,全镇土地流转到种田能手和种田大户面积72905亩,流转农户3267户,分别占全镇农户29.7%,占农业人口的22.8%,占耕地面积的24.5%全镇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810亩占耕地面积的0.6%。
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土地转包。土地转包是农户将自己的承包土地以一定的价格再发包给第三方,而原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不变。在转包经营中,按年限可分为短期流转和长期流转。2008年,这个镇转包经营耕地57705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79.2%,流转户数2652户。转包已成为当前普遍采用的流转方式。二是土地转让型。指原承包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将自己与发包方(村委会)业已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由第三方向发包方履行,这种土地流转方式的农民一般有相对稳定的收入。2008年,转让经营耕地8130亩,275户,占流转总面积的11.2%。三是土地互换型。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深入,零碎、分散的土地难以满足种养大户大规模经营需要。2008年,全镇互换经营耕地6570亩,320户,占流转总面积的9%。四是土地入股型。农户将部分或全部承包土地以一定期限租赁给村经济组织或种田大户经营,以入股分红方式获得经济效益。
土地流转易出现的问题
流转行为不规范,容易引发土地纠纷。一些农户外出务工不与村组联系,自行将土地流转给亲戚朋友;有的农民在不征得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转让;有的土地流转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的签订了书面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甚至有的条款不合法,留下土地流转纠纷隐患。
土地流转范围小,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目前石泉镇土地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分散的、无序的小规模状态,谈不上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目前这个镇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少有效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制约土地流转,影响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
土地流转后,将有大部分农机具被闲置。目前,这个镇拥有拖拉机保有量3600台,配套农具6000台件,特别是北片的富华、解放、永跃三个村,每个农户家都有2~3台小型拖拉机和配套农具,如果他们的土地流转后,这些农机具将被闲置。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把握原则,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要坚持“稳定、分权、搞活”的原则。在稳定农户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适当分离的办法,搞活土地使用权。二要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三要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的原则。四要坚持“指导、管理、规范”的原则,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指导和服务,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五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成熟一块地搞一块地,成熟一个屯搞一个屯,成熟一个村搞一个村,尽量搞10户以上地块的流转。
创新模式,不断丰富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载体。一是家庭农场生产模式。以种田大户为依托,将外出务工、经商、创业和其他不愿经种土地农户的承包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协调下,转让给农机大户和种田能手,实现规模经营。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模式。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前提下,以村为单位,村民以土地与专业合作社或服务组织联营,采取适合发展的“六统一分”生产模式。三是土地租赁承包经营生产模式。在明确土地所有权,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放活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将耕地租赁给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作社按土地等次付给“租赁转包金”,农民的土地由农机合作社耕种。四是土地托管生产模式。农民可将自家耕地交给种田大户或农民专业组织托管经营,算好成本账,既对流转的农户有利,经营方又不亏损。实行入股保底分红,实现土地规模流转。五是“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生产模式。吸收本镇或外地粮食加工,种子繁育,畜牧养殖以及其他愿意搞农业种植开发的企业或个人来参与村级合作组织建立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协议,引进市场化管理模式,标准化生产方式,使之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壮大的经营主体。
做好促进土地流转的相关工作,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顺利进展。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抓住国家向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的契机,优先向土地流转规模的村屯、地块落实项目,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建农机合作社、中低产田改造、生态环境治理、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投入,鼓励和调动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二是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土地向种田大户流转。妥善处理好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土地流转问题,既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又使土地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三是实施典型引导,政策扶持,鼓励农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通过场镇共建连片耕作,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区的方式,来引导农民把土地向农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田能手中流转,让农民真正看到规模化经营所带来的效益。同时,政府要出台优惠政策,对连片土地耕作,规模经营的村或种地大户进行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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