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4月21日讯 我市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专门成立了黑河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领导小组。为全面贯彻落实“保证金”制度,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提高矿山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切实改变“重发展、轻保护,只破坏、不治理”的发展模式,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抽调技术骨干成立宣传工作组,坚持走出去,送下去的原则,利用4·22“世界地球日”有利契机,采取互联网、电视、报纸、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小河里、黑宝山等重点矿区,努力营造社会氛围,强化矿山环保意识,使推行保证金工作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切实消除企业把保证金当做“行政收费”和“额外”增加负担的误解。提高了全民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了矿业权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使资源开发企业自觉遵守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应尽义务。与此同时,还深入开展了打击煤炭盗采行动。在金水——木耳气煤田派驻执法组,常年对煤炭采区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发现盗采行为严厉依法打击,先后封填采煤小井30余处,没收非法采煤设备20余台,有效地遏制了盗采行为,维护了煤炭开发秩序。
我市应收缴“保证金”矿山企业157个,截止到2008年12月20日,收缴保证金2057.4万元已完成全部缴纳的企业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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