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3月25日讯 为全面贯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确保机构编制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期,北安市编委办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对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实行“四公开”。
一是公开政策。将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条例、规定、文件向基层单位公开,让所有基层单位了解哪些机构编制事项是允许办理的,哪些是禁止办理的,从而做到心中有数,自觉遵守。二是公开办理过程。从基层单位申报到编制部门审核,再到编委会议研究,每一个环节都让相关单位和个人知情,拒绝暗箱操作,真正做到“阳光编制”。三是公开办理结果。北安市编委办对所有机构撤销、设立或变更都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四是公开办理人员姓名及岗位。市编委办规定每个办事人员都必须佩戴胸牌及摆设台签,确实做到责任到人。
此项工作确保做到让群众真正了解机构编制工作,也让机构编制工作从“幕后”走到“台前”,增强了机构编制工作的透明度,有力地推进了机构编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在公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及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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