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3月19日讯 备耕时节,孙吴县清溪乡清溪村和辰清镇核心村的贫困村民心里托底、信心十足,因为他们手中有“村级发展生产互助资金”。
2007年孙吴县被省扶贫办确定为村级发展生产互助资金试点县。“互助资金”按照程序简捷、贷款优惠、有偿周转、互助合作、民主理财的原则,以政府赠(配)股、农户自愿入股为主要筹资方式,吸收聚集民间金融资本,组织发放会员贷款。
为了管理好“互助资金”,这个县在试点的清溪乡清溪村和辰清镇核心村,采取入户调查走访、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和印发宣传彩页等形式,宣传有关优惠政策。他们在县、乡、村分层设立服务管理机构,组成领导小组,确定业务指导员,实地开展业务指导。乡镇指派专人监督村协会的资金安全运营。村成立互助资金协会,下设理事会,各协会按章程吸纳新会员,按管理细则筹集资本、审批发放贷款。
孙吴县村级发展生产互助资金的使用,使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意识增强,贫困户“贷款难”得到缓解,增强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力,扶持了贫困和特困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去年末,这个县第一轮互助资金收缴收回本息99.54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6.245万元还款率达到100%。244户入股村民不仅少交贷款利息4.5万多元,而且平均每户还分得红利255元。
截至今年2月,这个县互助资金协会共入股261户,占试点村总户数的65%。入股45.85万元,支取互助金91.7万元,年末将有9万余元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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