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特殊群体生活,扎扎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积极构建和谐黑河。
城乡救助
为贫困户构建“生命线”
市政府下发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意见》,建立并完善了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自然灾害救济、流浪乞讨救助、特殊困难临时救助、法律援助“九制一体”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2008年,我市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了21%,黑河市区低保户提高到每月217元、逊克县提高到194元,月人均补差由102元提高到144元;农村低保年标准由800元提高到900元以上,年人均补差由351元提高到624元。目前,我市符合条件的7.8万城市低保对象、4.4万农村低保对象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全年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3亿余元,农村低保资金2700余万元。
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工作,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对5082名救助对象实施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216万元;筹资35万元,资助3.5万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核定发放城乡低收入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689万元。发放各类救灾资金869万元,救助灾民达17.7万人次。
双拥优抚
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
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等“三难”问题,我市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市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残疾军人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和超过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全年为全市30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等1500万元。通过开展爱心献功臣等活动,组建结对帮扶特困优抚对象610对,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3000人次。
制定出台了《黑河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和《黑河市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将全市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费纳入社会统筹,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提高了医疗住院补助标准,缓解了医疗难。通过开展“福彩扶优安居工程”活动,筹措资金45万元,为81户住房优抚对象维修改造住房,使住房难得到初步改善。认真按照政策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等工作,并为18名军属安排了工作,86名军人子女享受了优待政策,减免学费12万元。为驻军部队官兵举办SYS创业培训班,使2000名官兵接受了培训。
公共服务
为和谐建设安装“稳定器”
为提高社区服务水平,黑河市区的社区用房实行了外观标识、“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岗位设置、设施配备、规范化建设“五统一”,全市各类社区服务设施发展到800多个,便民服务网点1300余个,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6个。通过挖掘社区就业岗位,帮助8000多名“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
推进了城乡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筹集市本级公益金370万元,每年投入20万元,资助全市4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开展了“福彩爱心关注”活动,注入市教育基金7万元,资助孤残高中、大学学生148人。投入375万元,资助了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民办老年公寓建设等17个公益项目。三年来,福彩公益金投入1377万元支持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目前已有1483名孤寡老人和孤残群众入住。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被列入2008年国家资助项目,争取国家发改委资助资金130万元,市儿童福利院被列入2010年资助项目。全市公办、私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41所,床位2661张,供养2200人。
日趋完善的公共服务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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