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国家先后向我省分批下达了政策性大豆收购计划,截止到目前,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已经基本完成前期收购任务。鉴于目前农民手中仍有大量余粮亟待销售,近期国家又下达了政策性大豆收购计划。就当前农民非常关注的有关大豆收购的相关政策,记者采访了市粮食局局长高景春。
问:当前春耕在即,农民急于将手中的余粮变现,国家是否又实施了相关惠农政策?收购的大豆质价要求有什么变化?
答:为了进一步满足农民销售余粮的需求,近期国家又下达了第二批临时存储大豆收购计划240万吨,收购执行截止期为2009年4月底。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收购进度和市场情况,及时下达后续批次的收购计划,收购计划指标完全能够满足农民余粮销售的需求。同时,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质价政策没有变,大豆为2008年国产新大豆,符合国标三等(含三等)以上质量标准。平均水分原则上不得超过13.0%,最大水分不得超过13.5%,但数量必须按照13%折算,确保折算后账实相符。挂牌收购价格为1.85元/斤,相邻等级之间价差按0.02元/斤掌握。
问:第二批国家临时存储大豆的收购库点都有哪些?
答:在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粮食商品量和余粮情况的基础上,为方便农民交售余粮,我市共安排第二批国家临时存储大豆计划收购库点21个,分别为:黑河市龙丰粮库、黑河粮库;嫩江县嫩江粮库、嘉禾临江分公司、嘉禾联兴分公司、嘉禾海江分公司、嘉禾嫩北分公司、嘉禾霍龙门分公司;北安市赵光粮库、通北粮库、中哈粮库、九三集团北安大豆制品有限公司;五大连池市龙镇粮库、青山粮库、团结粮食经贸有限公司、朝阳粮库经贸有限公司;爱辉区爱辉粮库、西岗子粮库,逊克县奇克粮库、逊河粮库、库尔滨粮库。
问:农民在交售余粮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目前,农民手中高水分大豆数量较多,鉴于前期在收购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因粮食质量不合格被退返的情况,请广大农民充分利用春季气温回升的良好时机,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做好粮食的清杂降水整理,以实现提质增效。
问:就加强粮食收购工作,粮食部门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加强粮食收购组织工作,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各收储库点将采取超常措施,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到节假日不停收,延长收购时间,必要时歇人不歇机,以确保农民余粮及时变现。为方便农民售粮,严格落实密码验质等措施,杜绝收购人情粮。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维持好送粮秩序,打击扰乱送粮秩序等坑农、害农行为。为此,市粮食局专门设立了粮食收购政策咨询电话:0456-8223874和粮食收购监督举报电话:0456-8223153,以便及时掌握农民余粮数量以及市场变化情况,加强情况反馈和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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